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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力集团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19:11:50 来源:安博

  本招标项目亿力集团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施工)已由福建华夏能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建华夏能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购置生产基地的批复(闽产业投资【2022】10号)批准建设,建筑设计企业为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月光路以南,横三号路以北,三环路以东,妙高路以西,毗邻乌龙江,金山工业园橘园洲地块;

  亿力集团生产基地项目由1#楼地上23层,3#楼地上9层,1#楼与3#楼3层裙楼,1#与2#楼连廊1层大厅、地下300个停车位组成,建设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53810.17㎡(其中1#楼塔楼装修面积为36169.34㎡,3#楼整栋及连廊部分的装修面积为17694.45㎡)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亿力集团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有1#楼塔楼装修4-23层;1#、3#连接裙楼和3#楼整栋的装饰工程、局部主体加固工程、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电梯相关更换维护、保安岗亭、标识标牌、室外景观绿化及幕墙改造等专业工程,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7599734元,建筑高度最高为99米,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项目施工;(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3)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对应结构补强工程的施工;

  本项目工程规模达到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大型工程标准;

  本项目最大的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36169.34㎡且招标控制价127599734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可设为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30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装修工程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3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完工验收工作;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不低于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能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叁家(含叁家);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209:00:00至2023-09-07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没办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0-10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栋5层,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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