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安博,我们竭诚为您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定制咨询热线0731-86906038
安博

免予或无需办理!海口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13 20:45:45 来源:行业动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消息(记者 党朝峰)12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内容,提高审批效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纳入豁免清单的项目,在不涉及规划修改、不影响周边主体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整体的结构、不降低城市风貌品质、保证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免予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纳入豁免清单的项目,应符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卫生防疫、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子使用安全、城市风貌、生态环保、消防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专业规范要求,遵照工程设计有关标准,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程序,若违反相关行政主任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纳入豁免清单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权规定要求进行建设。属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报批相关程序。

  海口各区、江东新区管理局、高新区、综保区能结合真实的情况,自行制定辖(园)区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清单。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提升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城市更新综合整治、乡村旅游改造、村容村貌改造、高铁沿线风貌整治、五化改造工作、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农贸市场整治、环卫基础设施整治、水利工程整治、环境工程、绿化工程整治等改造提升项目。

  2.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公园、广场、绿化总体方案里,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休闲广场景观、雕塑和园林小品、新(改)建厕所、管理用房、大门、道路闸门、简易保安亭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体育跑道、健身设施、室外球场、无基础看台等附属设施工程。

  3.在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保持原占地范围、未改变建筑整体风格、色彩、造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含满足消防、安全使用下的内部平面功能布局调整、立面翻新、修缮加固等),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4.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由物业、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主导实施的利用小区或产业项目自有用地内现有架空层、闲置用房、空置场地等,增设或改建的停车位、充电设施、车棚、健身活动设施、雨棚、门岗、门楼、垃圾收集点、光伏屋顶、防盗网(窗)等公共服务设施。

  5.在不改变产权登记用途,不违反规划用地性质、符合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前提下,经相邻权益人协商一致,允许商业办公类项目建筑内部的功能业态和单体平面调整。

  6.原管位原管径的管线. 公安、城管、商务、卫生、交通等政府部门设立的用于城市安全、交通管理、综合执法、医疗卫生、营业网点、便民疏导等公益性、普惠性简易临时用房和设施。

  8.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标识系统、抽水泵站、充电基础设施、通讯塔、信号塔、电线杆、电力线路塔基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水库或河道的水利水文站泵房管理用房等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和种植类、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及场地型设施农业项目。

  1.已取得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施工工棚、施工围墙、挡土墙、施工用房及其他不涉及土建施工的临时性用房。

  2.宣传广告、电子监控、路灯、路牌、标识牌、旗杆等城市交通管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基座及道路交互与通行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3.小区或公共区域的信报箱、自助售货柜、自助快递柜、自助式公用电线 小时自助图书馆、报刊亭、公共直饮水设施、临时移动公厕、停车计时计费器、充电桩、微型消防站及其消防器材柜、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心屋”、小型的公益广告设备等。

  4.除临城市道路第一界面外,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可按照机械设施安装管理。

  5.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市政道路的管线工程,临时占用道路资源的电缆入地、管线入地、市政管线.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位于充电桩上方且高度低于2.2米充电桩防雨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暖通设施、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

  7.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及堤岸的维护整修(加固)、整饰工程,非市政道路(含小区路)以及路面宽度(车行道)不超过8 米的农村道路(含乡村旅游道路、生产便道等)。

  8.河道、管线.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及交通改善等工程,如增加调头区、二次过街、展宽段宽度变化、“白改黑”、人行道提升改造、减速带及护栏设施等。

安博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