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网站信息数据显现,此次更新的《目录清单》内容有收费项目名称、收费规范、收费文件、定价部分、职业主管部分、是否涉企、是否行政批阅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等。
依据《目录清单》,湖北省政府定价运营服务性收费分为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合计11项。
交通服务收费类别包含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轿车客运站服务收费等4项;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包含日子垃圾处理收费(按运营服务性收费办理的)、有线数字电视根本收视保护费等2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包含独占易渠道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宅物业办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5项。
据了解,《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因国家和我省价格政策调整形成办理方式改变的,收费项目主动进入或退出目录。省发改委着重,任何部分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私行建立收费项目、越权拟定收费规范,违规建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概不得履行。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