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经检察机关同意,光山县斛山乡胡店村居民曹某梅因涉嫌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被光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而曹某梅之所以走上违法路途,可以说与其老公刘某银不无关系。
2月7日,光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一条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断卡”头绪:光山县十里镇居民黄某的1张银行卡触及电信欺诈案子。接到头绪之后,光山警方当即打开侦办。民警经过顺线查询发现,这张卡的实践使用者是其表妹曹某梅的老公刘某银,而刘某银长时间滞留在境外“务工”。随即,嫌疑人曹某梅被光山警方依法传唤到案承受查询。
在警方摆出的铁证面前,嫌疑犯曹某梅照实供述了自己在明知境外欺诈分子以“高额酬劳”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违法违法活动的情况下,经过转借黄某银行卡协助搬运国外欺诈公司涉案资金的违法事实。
现在,嫌疑犯曹某梅被羁押在信阳市看守所,其他相关涉案嫌疑犯正在进一步作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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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国务工人员,应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恪守所在国和我国的法令和法规,不参与任何方式的赌博,不去国外欺诈窝点作业,不出租出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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